2004.10.28
一場失敗的協商會議
偶見的曙光... 是否就此熄滅?!
都市計畫法 -> 第四章 公共設施用地 -> 第 42 條
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,應視實際情況,分別設置左列公共設施用地:
一 道路、公園、綠地、廣場、兒童遊樂場、民用航空站、停車場所、河道及港埠用地。
二 學校、社教機關、體育場所、市場、醫療衛生機構及機關用地。
三 上下水道、郵政、電信、變電所及其他公用事業用地。
四 本章規定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。
前項各款公共設施用地應儘先利用適當之公有土地

一所『國立』高中的校地,是屬於校內教職員個人的?還是國家的?那... 國家又是「誰」的?

什麼樣的理由,可以讓一所『國立』高中的校名,在一份要求市長『拿出公權力』的連署書裡,站上了重要的位置?

什麼樣的原因,可以讓一個作育人才的學術單位,在一條不合理的『計劃道路』裡,成為欺凌不識字七十老婦與智障兒的幫手?



因 2004.08.31 老石呈送給「台中縣都委會」之「替選方案三」中,為使替代路線更為流暢,水源路192巷以東(土角厝對面路段),部份「國立豐原高中」所屬校地的撥用,必須略作調整、異動。

2004.10.28 上午十點,由本地民代服務處出面邀請營建署中工處、縣政府、市公所代表,假豐原高中二樓會議室,與校方針對校地異動部份召開協商會。此行目的,是希望藉由正式的說明後,校方能夠同意校地撥用的變更(開會通知函會議紀錄)。

會前,縣府與會代表向老石表示,水源路192巷西側(土角厝這一邊的陳情路段),「縣都委會」已接受我方的說明。惟東側部份有關校地撥用異動部份,必須取得豐原高中校方同意。這是老石首次從縣府官員口中,得知「縣都委會」的態度,這段話當場也讓老石精神為之一振(昨夜,為了要趕印網友李先生為老石趕製的專業說明資料,老石守著印表機到快天亮)。

與會人仕除營建署中工處、縣政府建設局、市公所工務課皆派員參加外,民代服務處也派出多位先生與會,到場協助老石說明。校方派出庶務組組長與會,校長並未親自出席到場(如老石沒記錯,上回拜訪校方時,校長室與會議室僅一牆之隔)。

因該校會議室十一點另有會議,所以在各公務單位與會代表簡單說明立場後,老石直接就「替選方案三」中,豐原高中校地撥用異動部份向校方代表說明,並將異動前後對照資料向其報告。雖然「新方案」會比「原方案」多佔用校地25.3平方公尺(7.6坪左右)的空地,但相對的,因為「新方案」中部份路段的北移,原本必須「部份拆除」的一棟校舍(校長宿舍),因此無須拆遷。


新增撥用部份:上圖黃圈內新舊路線會合處三角範圍,目前現況為空地(參見上圖照片)。

減少撥用部份:下圖黃圈內新舊路線會合處三角範圍,目前現況為校長宿舍,新方案中無須拆遷。

[更多對照數據、圖片簡報資料... 請按此]

老石話語未畢,學校代表急就回答:校方並不在意該校舍被拆;甚至希望能將該宿舍東側,未列入「原方案」範圍的校舍也列入拆除範圍那更好。因為目前在既有巷道南側的那排校舍(宿舍),一直無法取得使用執照,拆了反而可以解決校方的問題。至於「新方案」中增添的空地無上述問題,所以校方不同意「新方案」的異動。

這段話讓老石憶起了昨夜,徹夜列印時偶發的擔心。她只差沒說出「拆了可以蓋新的!」。因為在老石與網友李先生為「新方案」路線研商時,李先生曾對老石提過:公家機關的建物只要被拆到,不管面積有多少,通常都會全部拆掉重建。如此一來,就有新的校長宿舍了吧!老石如是想。

服務處代表向她表示,新方案只多佔用七坪空地,卻可以讓整個道路的安全性相對提高,又可以讓當地居民有一個容身之處,算是嘉惠社區的美事一樁,希望校方能站在與社區一體的立場,成全這個「替選方案」。她回答:無法做主。

服務處代表又提,如校方不便表達主張,只要表示願意遵照「都委會」或「上級主管機關」決議辦理即可。她還是表示:她無法擅自作主,必須請示校長。至此,與會眾人請她前去請示校長。

數分鐘後,她回到會議室後表示,校方無法配合「替選方案」。此時,會議室門斗間站著一位先生(因為他並未踏入會議室,老石當時的角度看不清楚他的臉。事後,據當時坐在對面的與會人員表示,那可能是校長本人)。在大家還來不及打招呼時,他已經用不是很友善的口吻說:這是一個民主意識高漲的時代,學校的教師會已做成決議,一坪土地也不能讓,所以他不能同意撥用異動。

(2004.11.04關於「教師會已做成決議」一事,該校教師會已於 2004.11.03 在e青天留言版做出澄清2004.11.04)

服務處代表隨即向他表示,如果連當面說明的機會都不給的話,這個會算是白開了,要如何協商下去。他呼吼著先前與會的庶務組組長:我們退出協商。語畢掉頭離去,留下會議室裡滿臉錯愕的一群人。擔任紀錄的公務先生問:會議結論該如何寫。眾人同聲回答:校方都退出協商會議了,那來決議啊。最後... 決議欄留下一片空白。

一群人忿忿的下樓,走到了停車場還議論良久。話題除了剛剛的錯愕外,也討論著接下來該如何解套。至於老石,提著帶來開會的厚重電腦與文件外,多的是一份落寞。這份落寞雖沒有讓老石感到特別意外,卻也伴隨著一些無奈與難過。先前拜訪時是如此,今日中央、縣、市官員民代齊至,手上的資料還是一樣未蒙校方關愛眼神。

雖然老石是個粗手笨腳的人,但是一年來老石真的很努力,再加上來自各地網友的支持與協助,原以為成功的機會已現,怎知竟只是曇花一現,最後還是要敗在一個,高傲無禮的校長身上。說什麼是「教師會」的決議,老石不相信這樣一群「為人師表、作育英才」的老師們,會如此自私與無情。若果真如此,老石不免要憂心起年輕學子的教育問題,陪同老石與會的叔輩這樣說:「這款自私ㄟ老師,要怎樣教學生啊?」,老石只能淺淺的回答:「老師不可能這樣啦!有的話可能也是被人蒙蔽了吧!」

老石不知道,全部拆掉後新建完成的校長宿舍... 豪華嗎?舒服嗎?被「原方案」撥用後的宿舍原址,面積變小了。是不是也該把宿舍的建築基地,往校內學生活動的綠地、球場方向移動一些。老石相信這樣住起來,會更舒適一些才是!還好這一切都是花國家的錢,不用「居住者」自己支付,所以也不會為他個人造成太大的經濟壓力。若換成一般尋常人家,不少錢ㄡ,籌不出錢... 沒房子住!?誰叫你當年不去看公告。什麼... 不識字!?誰叫你不唸書,如果你也認真唸書,努力弄個校長當當。只要你「有夠敢」,該有的、不該有的... 都有了吧!

夜裡的土角厝,老嬸婆這樣問老石:學校不肯,要按怎?老石只能與以前一樣的說:安啦!我有辦法啦!回到家,媽媽問老石:萬一以後小孩得唸「豐原高中」,今天的事,會不會有影響小孩以後上學。老石回答媽媽:不會,因為老石會盡量說服小孩,找別的學校唸。語畢,不禁讓老石記起第一次有這樣的念頭,是 2004.04.16 在經建會的會議上,看到「豐原高中」的大名落在「樁腳動員秀--請市長『拿出公權力』」的連署書裡,一個相當重要位置上...

面對著無法溝通的一校之長,老石再也無法給予禮貌性的尊重,老石希望教育主管機關能知道此事,因為,現在已經不再只是一個老人與智障兒住的的問題了。這一切關係著我們小孩未來的教育、交通環境。今夜,老石動了投書教育部的念頭。但依老石的陳情經驗,得到的可能只是一句請原單位「妥處逕覆」,然後換來「原單位」一份八股回文而已。

老石的這一路長征,一直是在荊棘中尋找出路。而每次的脫困過程裡,網友的支持與協助,一直是老石眼前的明燈,為老石照亮前程,也為老石披荊斬棘,老石再一次謝謝各位。

(回上面)

如今,老石不得不再一次懇請各位,為老嬸婆與老石伸張正義!
請您把這件事轉寄出去,也請您再次為我們發電子信:
[2006.01.19 補充說明]
在 1/7 網友的「寒冬送暖」活動後,老嬸婆與土角厝再次獲得媒體的大幅報導(相關資料)。

雖然在隔日的報紙上,部分縣府、市公所重要人士持續表達出「負面」的態度(相關資料)。但在兩天後(1/10),縣建設局長在縣務會報裡表示:「傾向採納陳情人意見,將原有道路納入都市計劃變更」(相關資料)。

因此,在「縣都委會與內政部都委會」做出任何由「教育單位」所持反對態度而起的負面決議之前,以下老石對您的「請求呼籲」暫時停止

一人一封電子信,寫給教育部長(本部分呼籲暫時停止。謝謝您的熱心參與!!)

身為國民,您有權要求各級政府及所屬機關,樽節國家財政,維護人民生存權。
身為父母,您更有權要求政府,給您我的小孩一個「能辨是非」的教育環境。
信的內容,您能撥冗書寫那是最好不過。
為了節省您的寶貴時間,我預先草擬了一封信。

內容複製方法如下:
1.按內容下方「全選」按鍵,將文字全部標記。
2.在任何標記位置,用滑鼠右鍵點一下後,選擇「複製」(或直接按 Ctrl-C)。
3.在教育部部長民意信箱網頁的內容文字框內,用滑鼠右鍵點一下後,選擇「貼上」(或直接按 Ctrl-V)。
4.最後,請記得加上您的名字。

◎教育部官方網站:www.edu.tw
◎教育部部長民意信箱:www.edu.tw/EDU_WEB/sendmail/send.php

*建議主題時事建言
*陳情類別(任選一個吧!老石也不知該選哪個!)
主旨
內容
備註

◎也請寫封信讓老石知道您的義舉

如果您對豐原高中的態度,想表達您的看法,您可以在小站的留言討論區留言。但很遺憾的老石必須說,他們不會看到的。

如果您也想以一人一封電子信的方式,向豐原高中施以「道德勸說」,老石也不反對,只是老石實在是想不出還有任何話能對校方說。所以信的內容,恐怕要勞駕您自己編寫了,對不起!。不過,也請您別忘了給老石一個副本,讓老石也能分享您的大作,學習一下溝通技巧。謝謝您!

◎國立豐原高中網站:www.fysh.tcc.edu.tw
◎國立豐原高中信箱:www@fysh.tcc.edu.tw